首先,經銷商生意的技術含量不高,對經營者的學歷和專業技術并沒有太高要求,且進入門檻也低,規模大小自定,只做一兩個街區的批發也可以,做整個中國的總經銷也行。
不過,從生意運營形態來劃分,經銷商的生意可初步分為三種:
一、配送商
顧名思義,就是以配送為運營核心的。或者說,就是做物流服務的。
這類經銷商一般都有這幾個特點:
1.所經銷的產品多為大品牌,經銷商對外宣傳的,也是以廠家品牌為主。
2.市場格局較為穩定,業務流量大,公司經營規模相對也就較大。
3.價格體系相對穩定,留給經銷商的利潤空間有限,當然,疊加較大的業務流量,最終利潤也不少。
4.有些經銷商甚至不賺進銷差價,只收固定的配送費。
5.廠家對經銷商的終端覆蓋率有要求。
6.有些大型零售終端,尤其是全國連鎖型的終端,合同協議是廠家直接與終端簽署,各地經銷商只負責對本地店的物流配送服務。
在實際運營中,由于經銷商手中集中了較多大品牌,很多都是成熟的流量型商品,這下游終端也算比較客氣。不過,配送商也有些頭疼的地方:
1. 廠家對價格體系管控很嚴,留給經銷商的利潤空間有限,必須嚴格抓成本控制,若是松一點,跑冒滴漏一多,也就沒錢賺了。
2. 容易受串貨影響。
3. 上面對接廠家,下面對接終端,銜接體系得要完整,且要實現標準化,不然容易出現內耗。
4. 配送商的獨立運營能力可能會退化,終端開發、產品推廣、市場活動等等,都是廠家在做,經銷商只是負責打款(墊資)、庫存、送貨。
5. 對廠家的依賴性強,畢竟幾個大廠家就占據了自己絕大部分生意,萬一廠家取消經銷權,自己的生意就會斷崖式地下降。
6. 有些經銷商也試圖自己獨立運營些新品牌,利用當前良好的終端網絡基礎和成熟大品牌的高流量。但是,由于廠家的單一配送,經銷商自身的市場運營能力下滑嚴重,真要自己費腦子來設計新品牌的市場運營時,十分吃力,同時在運營細節也會各種不適應,大多數也就不了了之。
二、運營商
也許規模不大,但整體的獨立運營水平要比配送商高出不少。
運營商的核心是自身的獨立運營能力,不再是簡單地為大廠家打工做物流配送。主要特征有這幾點:
1.除了銷售部,還有市場部。
2.對當地市場及消費者特性有持續的研究。
3.有獨立的產品組合設計,各類商品的功能化定位清晰。
4.基于產品組合,再來主動引進產品。
5.對外宣傳中,強調不是產品品牌,而是經銷商自身的公司品牌。
6.不完全依賴成熟的大品牌,經銷商自身有一定的新品牌推廣能力,能獨立設計推廣及促銷活動。
7.上游的廠家及品牌,是為我所用,而不是我得要完成上游廠家下達的銷售任務。
理論上來說,運營商的生意更有含金量,但對中層干部的能力水平要求較高,整體規劃性要強,且要有一定的戰略性虧損,屬于走高精尖路線。
三、資源商
賣什么不重要,重要的是關系。
這類經銷商的核心競爭力就是社會關系,甚至是一些特殊關系,依靠關系從而帶來生意。例如一些封閉渠道的采購供應、項目投標等等。
在資源商的生意運營中,產品和品牌都不重要,反正關系到位,賣什么都是賣,也不需要什么營銷技術,核心技術就是關系。關系都在老板手里,手下員工干些簡單的執行工作即可,連廠家都要仰仗這類經銷商。
配送商、運營商、資源商。當然了,在實際運營中,這三種形態往往又是混合在一起的,大廠家的成熟產品用來做配送,自己也在獨立運營一些新品牌或是裸價產品,并且,自己在當地做了這么多年的生意,多少也有些關系,有些封閉渠道的生意自己也能做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