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工商總局制定的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》正式出臺,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。這一辦法早在一年前就已開始公開征求意見,足見相關部門對其審慎。廣告是互聯網最基礎的商業模式,占據互聯網行業收入的半壁江山。這一辦法對互聯網廣告方方面面的規則進行了明確,對廣告主、廣告平臺有更嚴格的要求,不少互聯網常見問題的解決有了參考準繩。這一辦法的出臺,將對整個互聯網行業造成深遠影響。
1、電商平臺各種推廣屬于廣告
按照規定,互聯網廣告經營者發布廣告時,“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,顯著標明‘廣告’,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。”在此之前,電商平臺的廣告一直未被監管部門提及,甚至未被大多數網民知道。在淘寶、京東等平臺的“掌柜熱賣”、“HOT”、 “商品精選”等標注無論在法律層面上還是在公眾一般認知層面上,都是屬于廣告,然而現在并未明確標注為“廣告”。
在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》出臺之后,淘寶、京東等電商平臺搜索結果頁面中的推廣信息,例如“掌柜熱賣”廣告,將被納入廣告范疇管理。除此之外,電商平臺還有許多形式的廣告,比如愛淘寶頁面、熱賣單品;再比如京東搜索結果頁面的商家精選;還有一些平臺的站內搜索功能,比如58轉轉的“精準推廣”服務。這些原來書面上不叫“廣告”名稱各異的推廣信息同樣會被納入廣告法范疇,電商平臺可能需要調整期展示樣式,并加強對廣告的審核。廣告是淘寶等非自營電商平臺的核心商業模式,新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將對電商行業產生深遠影響。
2、搜索引擎推廣服務屬廣告
《辦法》規定,“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。”一直備受爭議的“搜索推廣”是不是廣告有了答案,在此之前,搜索推廣服務被認定為信息檢索技術服務,并不受《廣告法》約束,許多人對此持有不同看法,例如知名意見領袖魏武揮老師。現在,搜索引擎中的推廣服務除了會受到該辦法約束之外,還屬于《廣告法》管理范疇。
今年上半年網信辦調查結果出來之后,百度、360、搜狗等各大搜索引擎均已在付費搜索內容上標識“商業推廣”字樣以進行明顯區分,并且信息審核質量也有了較大提升。新的管理辦法明確界定搜索推廣屬于廣告之后,“推廣”字樣必須更改為“廣告”,搜索引擎企業還需加大廣告審核力度以避免違反《廣告法》和《暫行辦法》,估計會有更多廣告主和廣告內容會被百度置之門外了,短期內收入還會有所影響。
3、禁止條款影響多個行業
新辦法規定,互聯網廣告活動中不得有下列形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:
(一)提供或者利用應用程序、硬件等對他人正當經營的廣告采取攔截、過濾、覆蓋、快進等限制措施;
(二)利用網絡通路、網絡設備、應用程序等破壞正常廣告數據傳輸,篡改或者遮擋他人正當經營的廣告,擅自加載廣告;
(三)利用虛假的統計數據、傳播效果或者互聯網媒介價值,誘導錯誤報價,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損害他人利益。
還有,“未經允許,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等。”
這幾條規定一下影響了不少行業,解決了之前互聯網上常見的一些爭端。瀏覽器攔截、過濾和覆蓋網站廣告已被明確禁止,一些主打廣告過濾功能的瀏覽器和插件,恐怕得連夜修改功能或開會討論轉型。第二點則有望解決電信運營商被用戶詬病比較大的問題,即流量劫持廣告,去年底今日頭條、騰訊等六家公司發布聯合聲明,呼吁抵制流量劫持問題,巨頭們都無奈的問題有望靠這個辦法解決。第三點則對刷微信閱讀、網站流量這類“刷”的行為進行了約束。最后一點則影響了郵箱運營平臺,不能在用戶郵件內容中插入廣告,而這是許多郵箱運營平臺現在的常見廣告模式,所謂內容關聯廣告。
4、原生廣告優勢依然存在
移動互聯網時代,因為手機屏幕太小,能展示的廣告十分有限,因此融入到搜索結果中、信息流內容中、新聞資訊中的“原生廣告”就很受歡迎:它們不占手機位置,與非廣告內容看上去很像,很容易吸引用戶點擊,轉化率更高。現在,幾乎所有廣告平臺都有原生廣告。新的管理辦法要求明確區分廣告內容,會不會影響原生廣告呢?當然會,標志之后用戶點擊前就會猶豫了,轉化率會有折扣。不過原生廣告在展示樣式上還是可以接近整體,網易新聞客戶端等平臺的原生廣告現在就已經有“廣告”標志,效果依然很好,原生會被影響,但優勢還是會保留。
5、彈窗效果將大打折扣
新的管理辦法規定:
“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,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,確保一鍵關閉。”
這簡直是大快人心,許多傳統網站,尤其是門戶網站會彈出全屏廣告,必須停留幾秒才自動關閉,有的還有個“關閉”按鈕,你點擊之后卻會進入廣告頁面,這類廣告以后是不能繼續了,用戶可以隨時關閉。
總的來說,會讓許多行業受到較大影響,能做什么廣告,廣告怎么展示,都必須符合新的規范,這會加大審核成本,并且廣告主會少很多。而且施行的最初階段,還會有一個磨合過程,互聯網平臺需要完善審核團隊、修改廣告功能、下線違規廣告、改進廣告制度等等,這是很痛苦的。所以說,這個辦法會給互聯網行業帶來陣痛。不過,長期來看,卻是利好,只有規范互聯網廣告,才能保障用戶體驗、避免惡性競爭、鼓勵創新創意,加固廣告這一互聯網的基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