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銷從來就不是去解決“賣”的問題,而是去解決“買”的問題。只有明白了這層道理,不管是營銷還是品牌,才會有它存在的價值。
前些天,一位朋友跟我介紹了一種“新的賺錢方式”:
具體操作就是,先與人合作開一家餐廳,并給它取個很有互聯網味道的品牌名。再策劃一些與這個餐廳有關的視頻,放在抖音上,讓這些視頻火起來。然后再利用自己的媒體資源,在一些創業媒體上宣稱某某餐廳火了,它如何如何受歡迎,并以此來吸引人們去加盟,從而賺取加盟費。
據說,光是加盟費就足以覆蓋掉之前開餐廳的所有成本,即使這家餐廳后來的生意根本就不好。
(當然,這種方式其實一點也不新,只不過相比于其他主要靠加盟費來賺錢的商家,他們是用了抖音這種比較新的渠道而已)
其實,如果我們僅僅把它當成一種賺錢方式的話,那的確有它的可取之處。別的不說,光是在抖音上能火一把,就已經算是本事了。
不過,如果要把它歸類為打造品牌的方式,那就真的有點對不起“品牌”這兩個字了。
這里的問題并沒有出在抖音,你當然可以利用這個渠道去宣傳。問題出在哪?出在經營的價值觀上。
大家都在談品牌,但我覺得“品牌”這兩個字都快被說壞了。
品牌是什么?
它不是商標,也不是名字。按照中歐商學院朱天教授的說法,品牌就是企業創造的一種重復博弈的機制。
什么意思?
如果消費者覺得你好,自然會重復購買或者推薦他人;如果消費者覺得你不好,那你就應該持續改進,或者為自己的錯誤買單,重新獲得消費者青睞;但如果消費者覺得你不好,你卻什么都不做,也什么都不改,那就只能是一錘子買賣,品牌也就不會存在了。
上面那個例子,其實大家都明白:擺明是賺加盟費的。它從最開始就沒想過重復博弈,就是一錘子買賣,并且從上到下整個根都是壞的:當然也有商家,是真正想把餐廳做好的,想做品牌的,利用現在新媒體推廣火爆起來的,這樣不僅賺加盟商的錢,而且還能持續長久賺錢。
品牌方:自己的生意都做不好,還讓別人來加盟。能被進來的也多半是行業新人,在得不到足夠支持的情況下,關店就是幾個月的事情。所以這個品牌也就只有幾個月的壽命。(到時候他們重新起個新名字,設計個新LOGO,換個細分領域就能繼續這種買賣了)
加盟商:最開始就不了解餐飲行業(不然怎么會被p?),去加盟也僅僅是因為“聽說能賺錢”,純屬投機。
也許你認為這種品牌方該拉出去槍斃?隨便吧…
但我認為真正應該被消滅的,其實是那些加盟商,以及他們所折射出來的一系列及其普遍的、錯誤的價值觀。
1. 錯誤價值觀之:你為什么要開一家店(或公司)?
扎克伯格曾說過這樣一句話:“你要解決問題,而不是開一家公司。這在硅谷是很普遍的問題,很多人在沒有想到解決什么樣的問題之前就開了公司,在我看來是很瘋狂的。”
我通常會說,你要解決問題,而不是開一家公司。這在硅谷是很普遍的問題,很多人再沒有想到解決什么樣的問題之前就開了公司,在我看來是很瘋狂的。—— 扎克伯格
上文所說的加盟商,其實也存在同樣的問題——他們之所以要去加盟、去開店,僅僅是因為自己想(更輕松地)賺錢,至于餐飲業究竟要解決人們哪些問題,提供給人們哪些價值,他們從未真正思考過。
其他很多商家也一樣。
為什么我們要一再強調“用戶視角”?就是因為大部分人都沒有“用戶視角”,一切都從自己的角度出發。他們想問題的模板全都是“我該如何賺錢”“我該如何賣貨”,而不是“我能為用戶解決什么問題”。
這既是視角的問題,也是價值觀的問題——他們不明白企業/品牌/店鋪之所以能存在,并不是因為你自己想讓它存在,而是因為消費者需要它存在,它能為消費者解決問題。
包括那些賺加盟費的品牌方,它們之所以能存在,就是因為它們能解決人們“想開店掙錢卻不知該怎么做”的問題。(只不過它只能解決幾個月,所以這個品牌也就只能存在幾個月)
當然,你也許會說:
那些加盟商開了店之后,不就能解決人們吃飯的問題了么?這也是解決問題啊!
拜托!開餐館的又不是只有你一家,吃飯的問題哪都能解決。你真正需要解決的,是其它餐館還沒有解決的問題。而要做到這一點,不下一番苦功夫或沒本事的話,又怎么可能呢?(從這個角度來說,那些能騙到很多加盟費的品牌方還是挺有本事的…)
另外,完全出于“掙錢”的目的去開一家公司,還容易導致另一個問題——只關注盈利,而沒有考慮虧損。
李嘉誠曾說過:“任何事情,先考慮失敗。”
這也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價值觀。
因為大部分生意其實最后都是失敗的,失敗是大概率事件,所以你做生意之前,要先確定自己是否虧得起,而不是一上來就想著能賺多少錢。如果虧得起就做,虧不起就別做。不然失敗之后就很難再有翻身之日,不是所有人都有史玉柱的命。
所謂的“趨利避害”,其實應該反過來理解——先避害,再趨利。
而所謂的“破釜沉舟”,只不過是大家都喜歡去聽、喜歡去說、喜歡去信的故事而已。
2. 錯誤價值觀之:你為什么總是在找方法?
很多人都非常癡迷于一些“討巧的方法”。
比如奶茶店生意不行了,就想著換一個更有意思的包裝吸引人眼球,來緩解這一情況;比如餐廳生意不行了,就想著策劃一次事件在當地形成傳播,吸引更多人前來用餐;或者更具體一點的,奶茶店在客人少的情況下,奶茶就要故意做得慢一些;淘寶上宣稱只需9塊9郵費,就送一套價值15元的禮物(實際上總成本不超過5元)之類的…
去想這些方法當然也沒有錯,只要不犯法。
但一個普遍的問題是:人們似乎花了太多時間和心思去專研這些小方法、小技巧、小貼士,卻忽略了很多最基本的東西——如何做好產品?如何做好服務?
有人說那是因為最基本的東西大家都在做,所以要想辦法去求異,要做到“出奇制勝”。
但我想請問的是:最基本的東西,大家真的都做到了嗎?
比如開餐廳的,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?是衛生和可口,但都做到了嗎?你回憶一下平時下館子或者點外賣的經歷就知道了。
比如搞網購的,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?是產品質量要過關,但都做到了嗎?這個就更做不到了。
就是因為最基本的東西做不到,所以才整天去討論模式、方法、技巧、奇招、怪招、三十六計…這全是價值觀出了問題。(上文的加盟商也是一樣,都是投機取巧的心理在作祟)
只有最基本的,才是最考驗功夫的,同時它也是最重要的。
中國足球為什么不行?不是因為中國人體質不行,也不是因為團隊協作能力不行,而就是因為他們平時基本功練的太少,把大部分時間都用來打比賽了,這就是典型的“練武不練功”。(外國球隊恰恰相反)
基本功是什么?
對于運動員來說,就是體能和基本動作的訓練;而對于商業來說,就是產品和服務。
雖然在打比賽的時候,的確要講究隨機應變和兵不厭詐,但真正決勝負的,主要還是平時的基本功,你總不可能光靠做假動作就能取勝吧…
所以之前有讀者問我“西貝的新媒體營銷對其他傳統企業有何借鑒之處”時,我都不知該怎么回答。
西貝的確做得好,但它并不像其他網紅品牌那樣主要靠新媒體營銷做起來的。
那它主要靠什么?
還是過硬的基本功。
當然,如果我說它味道好,肯定有人跳出來說它難吃;如果我說它產品研發下苦工,連個饃饃都要研發幾百次,肯定又有人說這都是宣傳…那就說個客觀點的吧:有幾家餐廳的衛生條件能做到西貝那么好?
別的不說,光是它一桌一換的桌布,大部分餐廳根本就做不到。我也只有在西貝里,才敢把整個手撐在桌子上玩手機,其他餐廳我都怕桌上有油。
這才是它最值得借鑒的地方。
(至于那位主要關心新媒體的朋友,我建議你先去看看那些網紅品牌是如何做的)
3. 錯誤價值觀之:你為什么總想維護形象?
很多公司都設有公關部門,其主要職能就是維護公司或品牌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。
而公關部門最忙的時候,一般都是品牌被爆出負面消息的時候,也就是大家經常說的“公關危機”。
應對公關危機,公司應該如何處理?
找KOL幫忙打圓場?刪帖?找靠山?不說話?
以上這些,都反映出一種錯誤的價值觀——不敢承認錯誤,不愿承擔責任。都覺得自己應該是十全十美的,生怕有人說他一點點的壞話。殊不知,如果你能主動承認錯誤并暴露自己的不足,那公眾也會對你更加寬容。
為什么奧巴馬只要做一點點壞事,就會被很多人罵?因為他自稱是好人,好人當然不能做壞事。
為什么特朗普就能做這么多壞事,卻沒那么多罵聲?因為他從未說過自己是好人,所以就什么壞事都能做。
再回到剛才的問題:應對公關危機,公司該如何處理?
答案就是:及時承認錯誤,主動尋找原因,提出改進方案。(我總感覺這是幼兒園老師教的東西)
具體可參考去年海底撈“老鼠事件”,那才是一個品牌真正應該做的事。
至于前段時間的滴滴事件,從其過于遲鈍的反應和刪微博的行為就可以看出:這明顯是出于輿論的壓力故作姿態。
4. 錯誤價值觀之:你為什么總想表現自我?
很多公司都喜歡去搞一些公益活動,或者去做些其他什么好事。
做這些事本身當然沒有錯,但它們做這些事的動機和方法有沒有錯,那就不一定了。
很多人之所以要做好事,都是為了“做好事讓別人去說我好”。雖然我不確定這種觀念是否絕對錯誤,但大部分人的操作方式,明顯是過了頭——他們太想表現自己了。
比如去災區捐款:車子上印著大大的LOGO,所有員工都穿著帶LOGO的制服,拉著大大的橫幅(橫幅上當然也有自己的公司名字),捐完款還去找媒體寫發稿,然后在自己的公眾號上也得發一波…
像這種,你越是想表現自己,就越不容易被認可,別人一看就知道你小子故意在演戲。
這就是“私心”太重。
雷鋒為什么名聲這么好?因為別人做好事從來不留名……
我想最明白這個道理的,應該要數360了。
他們舉辦的行業大會,從來都不叫“360互聯網安全大會”,而就叫“中國互聯網安全大會”,360自己在里面一直是個配角。就是因為自己不唱獨角戲,所以才能有這么大的影響力。
當然,因為私心太重,所以弄巧成拙的事情,其實更多是發生在日常的工作中。
比如剛上任的CEO,為了表現自己的能力或者決心,一上來就把公司的LOGO改了,或者SLOGAN換了,或者開拓個什么新業務…而他們之所以要這樣做,并不是因為公司需要這樣做,而更多是因為他怕別人說他沒干活……
再比如一些文案人在寫文案的時候,由于太想表現自己了,所以在創作文案的時候,他們考慮的重點就不再是“如何通過文案解決企業的問題”,而是“如何通過文案顯示自己的文案水平”,或者更具體一點——“如何才能讓文案看上去更加走心”。(因為大部分人都認為走心的文案就是好文案)
所以,我們經常能看到下面這種文案:
左右兩邊一點邏輯關聯都沒有,左邊的文案根本就是多余,只能是自己感動自己。
來源:微信公眾號“品牌圈圈(ID:Brand-Circl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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