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么我們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,可是事故、差錯依然不斷發生?為什么我們公司每次都嚴肅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和領導,但是相同的差錯、事故照樣重復發生?
許多管理者強調,要用制度管人,其模式是:管理上出了問題——制定制度——執行制度——對違反者實施處罰。久而久之,在管理實踐中產生了一種叫做“制度依賴或制度迷信”的病態管理思維。制度依賴或制度迷信的后果相當嚴重,制度越來越多,管理越來越復雜,執行力越來越差,效率越來越低,這就是我們熟知的“大企業病”了。
歷史學家錢穆在分析中國歷史時指出,中國政治制度演繹的傳統是,一個制度出了毛病,再定一個制度來防止它。相沿日久,一天天繁密化。于是,有些變成了病上加病。越來越繁密的制度積累,往往造成前后矛盾。這樣,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義,越容易出漏洞,越容易失去效率。
顧衛平先生指出:與制度不同的是機制,就是實現高效管理或自主管理的結構化方法。機制一般有兩種。一種是“防呆”機制,即傻瓜都能做對的方法;另一種是“糾錯”機制,即出現錯誤時可以得到及時糾正的方法。這兩種方法的共性是,通過設計巧妙的系統、程序或機構來達成管理目的。每當管理上出現問題,在尋求制度解決問題之前,首先應該考慮有沒有防呆的機制,能夠使問題不再發生(防患于未然);如果一時找不到防呆的辦法,那就應該考慮是否有糾錯的機制,出錯后能及時糾正,以免造成不良后果。
天下沒有十全十美、包治百病的制度,俗話說“是藥三分毒”。《大長今》里也告訴我們:用對了地方的食材是藥材,用錯了地方的藥材是毒藥。一些制度本身不夠完善,存在某種漏洞或灰色地帶,對其中的一些規定,不同的人可以做出不同的理解。
看看身邊的制度,這類的問題真不少,比如領導干部的公車私用,比如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等。雖然有關制度中明確規定嚴禁公款大吃大喝,但由于對什么是“大吃大喝”,如何予以界定,誰來監督領導的吃喝,發現了如何進行懲處等都不清晰,或者說沒有具體操作辦法,所以,一到吃喝的關鍵時刻,還是大家心照不宣、該吃的吃、該喝的喝、相安無事。至今沒有看到哪個因為“大吃大喝”而受到懲處,除非是吃喝死了的才受到上帝的懲罰,那真是太大吃大喝了。只要沒吃死喝死,就證明肚量大于食量,不屬于“大吃大喝”。
至于錢穆先生所說制度過于繁密造成歧義、漏洞和矛盾的問題,對我們同樣具有警示作用。一些單位出臺的制度越來越多,工作程序越來越復雜,實際工作的操作難度越來越大。我們或許可以產生這樣的疑問:這些制度真的是必要的嗎?
說到“嚴肅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和相關領導”,我們可以拿減肥這件事情做一比喻。減肥需要定期測量體重,“嚴肅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和相關領導”相當于割肉。割肉雖然可以立即收到減肥的效果,但無法保持減肥效果,一段時間過去體重又上去了,只好再次“割肉”。控制飲食和積極鍛煉才是減肥的兩大有效途徑,而我們沒有毅力控制自己的食欲,也沒有毅力堅持鍛煉,想指望割肉來減肥,可稱為“自殺式管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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